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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农村基层干部专修学校干部集中培训量化考评办法(试行)
来源:中共秦安县委组织部 作者: 日期:2007-9-30 17:15:49 点击:
  1、为了推进干部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秦安县农村基层干部专修学校举办的各类短期集中培训。
  3、干部集中培训的考评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由秦安县委组织部组织管理和具体指导,秦安县农村基层干部专修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4、干部集中培训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综合考评结果分四个等次: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5、培训考评的主要内容及分值:出勤情况(40分),听讲情况(20分),讨论交流情况(40分)。
  6、出勤情况考评由秦安县委组织部根据跟班培训制的要求,每期每班确定专人考评,每天上午8:30、中午12:00、下午2:30、6:00考勤四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分,旷课半天扣4分;学员一般不能请假,请假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每请假半天扣2分。
  7、听课情况考评主要是遵守课堂纪律和记写学习笔记两项内容。每项内容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9—10分为好,7—9分为较好,6—7分为一般,6分以下为差。课堂纪律考评由任课教师逐节登记后汇总。学习笔记先由班主任、任课教师打分后,秦安县委组织部核查。在课堂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吸烟和接打电话的,每次扣2分。
  8、讨论交流情况考评,由秦安县农村基层干部专修学校和秦安县委组织部联合打分确定等次。每期培训班都要举办讨论交流会,市委组织部领导、秦安县委分管领导和秦安县农村基层干部专修学校班子成员参加,每位学员要联系本单位、本岗位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要求内容详实、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字数在2500字左右。讨论交流会上,随机确定部分学员脱稿发言。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各占20分,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未发言的发言稿20分。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的评定分别分为四个等次,18—20分为好,16—18分为较好,12—16分为一般,12分以下为差。
  9、每期培训班均要建立个人培训档案(一式两份),由市委组织部和秦安县农村基层干部专修学校对学员就集中培训情况做出综合鉴定,鉴定结果一式三份,一份专修学校留存,一分学员所在单位留存,一份送市委组织干部教育科存档,综合考评不合格者,不颁发结业证书。
  10、本办法由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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