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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建立四项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任务落实
来源:秦安县人才办公室 作者: 日期:2007-11-20 11:36:43 点击:
领导协调机制。“
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县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落实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人才保障工程的情况汇报,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召集一次责任单位成员会议,督促工作任务的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继续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每年确定获得县级以上奖励,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入选天水市“1112”跨世纪人才工程、天水市“222”新世纪人才工程,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管拔尖人才,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农村实用人才30名分别由县四大组织领导联系。县教体、卫生、农牧、林业、文化旅游、水务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负责联系本系统、本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人才。坚持每季度走访所联系的人才专家,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责任落实机制。
县委组织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研究制定全县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督查指导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共同抓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好各责任单位抓好各项子工程的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实施情况。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对每项子工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切合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影电视局要通过各种有效载体,积极宣传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农村优秀人才的事迹和先进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社会氛围。
经费投入机制。
将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采取财政划拨一点、责任单位补贴一点、县管党费列支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办法,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以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个人负担为辅助的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农村人才培养,发展农村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继续实施现有各类培训项目,在保证原有经费投入渠道、数量不变的基础上,积极开辟新的投资渠道,积极整合组织、教育、农业、社保、扶贫、文化、卫生、政法等部门的各类农村人才培训资金,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考核奖惩机制。
建立责任单位自查、牵头单位督查、组织部门考核的工作制度,责任单位要根据制定的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年度工作计划,分阶段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实施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牵头单位定期对责任单位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及时了解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纳入目标考核范围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选优、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年度不得评先选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人才奖励制度,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设立“秦安县人才特殊贡献奖”,每年对各条战线上的30名优秀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创新人才分配制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以专利、技术、资金、管理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方法,允许和鼓励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允许和鼓励企事业单位高薪聘用农业拔尖人才,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协议工资和年薪制,对引进的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可以适当提高薪酬待遇,不断促使各类人才为新农村建设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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